一、招标条件
许昌市魏都区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EPC)已由许昌市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魏发改(2022)14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专项债券和政府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许昌市魏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XCGC-F2023008
2.2 项目名称:许昌市魏都区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EPC)
2.3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许昌市魏都区辖区内,项目总投资为16807.65万元。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7010㎡(约100.52亩),共涉及7个新建停车场,本项目共设置停车位1662个,120kw双枪充电桩415套,配套服务区(包含商业服务、公厕、管理用房等)6977.10㎡。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共涉及7个新建停车场,主要包括各项目场区内停车区、配套服务区等主体工程建设,地面恢复工程、绿化、配套给排水、电力管网工程等室外配套工程等。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2.5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括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通过施工及环保验收等工作。
第二标段:监理范围包括工程总承包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6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后期经财政评审审定费用的100.00%;
第二标段:后期经财政评审审定费用的100.00%。
2.7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365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为工程总承包周期及保修期。
2.8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 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1.2 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监理资质。
3.2.3 人员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 联合体要求
3.4.1 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1)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2 本项目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3月13日08时30分。
6.3 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 座)三楼开标三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 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事项
招 标 人:许昌市魏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4-3322029
代理机构:河南融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9号楼龙湖大厦12层120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303740300
许昌市魏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0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5.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5.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5.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评标依据
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6.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