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襄城县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襄发改(2021)74号。招标人为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2021年度襄城县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EPC)、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编号:XZ【2021】064号
1.2项目概况:该项目改造建筑总面积约47.77万平方米,项目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电系统、节能灯具、节水器具、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门帘、外墙真石漆、外墙乳胶漆等(具体内容已实施内容为准);本项目投资估算约6413.79万元。
1.3项目建设地点:襄城县颍阳镇、茨沟乡、紫云镇、湛北乡、库庄镇、山头店镇、城关镇。
1.4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工作(前期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后期竣工阶段、专题报告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通过施工及环保验收等工作。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1.5质量要求:第1-7标段:设计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无工程质量事故和工程质量缺陷。第8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1.6工期要求:第1-7标段:总工期6个月(含设计工期);第8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1.7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共划分八个标段,七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第1标段:襄城县颍阳镇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EPC);
第2标段:襄城县茨沟乡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EPC);
第3标段:襄城县紫云镇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EPC);
第4标段:襄城县湛北乡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EPC);
第5标段:襄城县库庄镇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EPC);
第6标段:襄城县山头店镇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EPC);
第7标段:襄城县城关镇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EPC);
第8标段:2021年度襄城县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控制价:后期经财政评审结果费用的1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第1-7标段:(1)工程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③建筑专项(建筑工程)丁级或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八标段: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人员要求:
第1-7标段:(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第八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1)、(2)、(3)点要求。
2.5、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第1-7标段),限定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后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后审。
2.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申请的除外。(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2.7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第1-7标段)中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按标段顺序中取一个标段(多套项目班子除外);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3.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3.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4、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第1-4标段:2022年01月24日09时00分;
第5-8标段:2022年01月25日09时00分;
5.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襄城县八七路东电子产业园12楼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 /)——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5.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许昌市襄城县烟城路
联 系 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13303993939
代理机构:河南融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心怡路356号正岩大厦23层11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763470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