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扩容强基迁建、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等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代码:2012-411025-04-05-960429、2101-41025-04-01-846787。招标人为襄城县灵武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扩容强基迁建、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等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编号:XZ【2021】006号
1.2项目概况:
此次招标项目由2个子项目组成:即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扩容强基迁建和襄城县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
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扩容强基迁建项目,建设地点:许昌市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内,建设性质:新建;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迁建范围涉及紫云镇及湛北乡共5个行政村,其中紫云镇迁建范围为方庄、坡刘、候堂;湛北乡迁建范围为十里铺、丁庄;紫云镇、湛北乡安置房建设工程总占地面积约382亩,总建筑面积约55.5万平方米;其中紫云镇安置区项目总占地面积163333平方米(约合245亩) ,总建筑面积35.2万平方米,湛北乡安置区项目总占地面积91333平方米(约合137亩) ,总建筑面积20.3万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176156.8万元
襄城县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建设地点:襄城县境内。建设内容:颍河综合整治工程及险工险段处理工程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20000万元。
1.3项目建设地点:襄城县境内。
1.4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工作(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前期勘察设计工作)、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通过施工及环保验收等工作。如果中标方自身具备勘察、设计及施工资质,可按招投标法要求自行实施。
1.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无工程质量事故和工程质量缺陷。
1.6工期要求:24个月。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类)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1)、(2)、(3)点要求。
2.5、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限定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后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后审。
2.6 其他要求
(1)根据《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河南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豫承接业务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等单位)需执行最新进豫相关要求。
(2)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 、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资格后审申请。组成同一联合体申请的除外。(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3.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3.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4、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4.2施工图纸下载:如有请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自行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扫码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5日09时00 分。
5.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襄城县八七路东电子产业园12楼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 /)——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5.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城县灵武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襄城县乾明大道2号院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4-8510505
代理机构:河南融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心怡路356号正岩大厦23层11号
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17335289185
2021年01月15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一个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投标人按照所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
4.2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并提供所办保函的保函编号、查询号、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7.3 有多轮报价的,各投标人应提前准备好分项报价,为多轮报价做好准备,在谈判小组发起报价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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